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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颜色:红 绿 蓝 黑】 |
同时,如果有伪造、销毁证据或者隐瞒事实,打击、报复检举揭发人,强迫、唆使下属工作人员违法,屡犯不改或者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的,要从重或加重处理。主动纠正违法行为,积极挽回损失和影响的,检举、揭发他人违法行为,经查证属实则可以从轻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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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料电话:Tel:023-89236166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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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如果有伪造、销毁证据或者隐瞒事实,打击、报复检举揭发人,强迫、唆使下属工作人员违法,屡犯不改或者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的,要从重或加重处理。主动纠正违法行为,积极挽回损失和影响的,检举、揭发他人违法行为,经查证属实则可以从轻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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